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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立柱架梁”构建社区公共用房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南陵工业园区

  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拥有产权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南陵县财政局(国资委)立足新形势,把握新要求,谋求新突破,着眼推进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明确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委托使用、产权登记和处置管理程序,开拓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新局面。

  一是明确定义边界。社区公共用房是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代表县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县政府且符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社区配套和公共配套设施。

  二是明确规划先行。社区公共用房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社区公共用房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县政府要求和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社区公共用房原则上应与住宅开发等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三是明确衔接程序。县鑫谷资产公司代表县财政局(国资委)统一接收政府产权的社区公共用房,并按规履行公示等程序。社区公共用房移交前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移交后由县鑫谷资产公司和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四是明确监管路径。社区公共用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缴纳税费,申领使用和处置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县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社区公共用房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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