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美月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学华、邵接后、张国平、方来寿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吴雁冰,县监察委员会和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工作;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2020年度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环境状况始终保持良好,应予充分肯定,但一些短板和不足依然存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目标责任制,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尤其要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做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文章,谋深做实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创优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发展环境,坚持不懈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是对今年工作的具体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要提高执行力,增强主动性,抓实抓细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一府一委两院”要协调配合,积极主动支持人大履职,接受人大监督,提升工作成效。
会议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给予肯定,要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服务发展,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全面监察和公正司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休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汪美月为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新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并集体向宪法宣誓。
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齐云山镇、流口镇、渭桥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