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市购买使用新能源车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1-02-19 来源:嘉定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张江高新区嘉定园
2月19日上午,记者在嘉定部分汽车4S店看到,虽然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但还是有不少顾客前来选购新车。在沪宜公路上的这家4S店内,刘女士正在销售人员的陪同下,了解一款最近热销的纯电动汽车。因为免费申领专用牌照、享受政府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她很快就预订了一辆。
销售人员提醒,根据近日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3月1日起,不是所有新能源车都可以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
新办法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对插电混动车辆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2023年1月1日起,插电混动车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