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从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补齐短板。
搭建网格化援助机制。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基点,全县25个乡镇司法所为网线,289个行政村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网眼,构建起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百名律师进百村”活动,派驻律师、法律工作人员到各网格点轮流开展活动,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触角,确保援助资源效能利用最大化。
创新便民服务机制。落实窗口律师值班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服务制度。面对“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一站式服务,尽早、尽快、尽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建立由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治宣传与基层法律服务等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的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实现咨询受理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打造无缝衔接机制。主动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理顺刑事辩护案件、转交申请案件的办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推动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制度,定期沟通交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实现工作机制上“无缝衔接”。为最大程度方便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求符合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当天审查、当天指派,确保服务时间上“无缝衔接”,并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提升援助效率。
规范内部管理机制。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来访接待、咨询解答、案件申请、受理、审批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实行流程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条件、业务范围、服务形式、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