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2-10 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强化法制保障,创新依法护绿管绿机制,加大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我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由县检察院在县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强化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在工作中实现涉林案件的信息共享、协作互助、联席会议、联合督办机制,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合力,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司法职能,加强林检联动监督,强化法治刚性约束,依法推动林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管林护绿职责落实,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完善提升我县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法治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