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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装备制造、电网等企业迎来政策利好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宁海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日前,记者获悉,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我县装备制造、电网等企业迎来政策利好。至此,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全部落地。

  增值税有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分,当销项税小于进项税时,企业就不需要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这些在销项税额中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叫留抵税款。

  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抵扣链条逐渐打通,留抵税额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大型制造企业,企业初期投资的厂房、机器设备将产生大量进项税额,然而一般来说,企业从投资到生产出产品至少需要2-3年,这些进项税额只能等到企业出产品的时候才能抵扣,这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占用,推高了财务成本。此次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便是针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把国家“占用”的资金提前退还给企业,此举将大大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据悉,为保证该政策在辖区内落实,让企业享受税收红利,我县税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辖区企业开展入户式辅导,详细讲解留抵退税的各项条件和计算方式。此外,税务人员还详细记录企业在留抵税额处理上的困难,收集企业对留抵退税政策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畅享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加快实现技术装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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