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2-07 来源:徽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
日前,徽州区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给出徽州对策,提出“总体目标”和11个“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探索符合区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徽州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石。
《实施意见》指出,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涉农规范性文件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建设实现数量和质量双达标,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乡村,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明确,从完善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推进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法治队伍建设、加快“法治+智慧乡村”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等11个方面作了细化。同时,为精准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责任,细化相关重点单位部门责任,确保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乡村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将 “作退一步想”、“乡贤+”等徽州文化、传统文化融入纠纷调处,把“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诉率”“无讼乡村”建设纳入乡镇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相关内容。要大力推进乡村“雪亮工程”深度应用,优化“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一村一警”机制,挖掘徽州地域法治文化资源等特色做法,体现法治乡村建设徽州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