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去年以来,我市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提升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程进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我市积极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项目,发挥引领带动作用。2020年,经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等6个镇(乡)、肥东县长临河镇青阳村等27个村获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经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27个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获批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11家企业获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22个品牌获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
创新模式,拓展产品线上渠道。我市支持企业利用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目前已有多家农业经营主体在京东、天猫、淘宝等平台开设店铺;抢抓直播电商新机遇,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根据第三方机构统计,去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四县一市电商企业共开展电商直播1621场,全市实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8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与此同时,继续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农户)”利益联结模式,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电商扶贫。2020年,四县一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69.14亿元,同比增长37.3%。
推广品牌,强化农村电商支撑。围绕优势产业,我市深度挖掘本地特色产品,对草莓、龙虾、炒货等特色产品进行深加工,积极培育好品牌、好网货,着力打造“网红”品牌。同时,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线上线下展销活动,大力宣传特色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2020年以来,合肥有1种产品荣获“安徽省十佳好网货”称号,共13种产品荣获“安徽省百佳好网货”称号。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增强主体运营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推动电商集聚发展、强化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发挥电商扶贫实效,引导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