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两年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行动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
一是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开展自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内容和目标,推动问题整改和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
二是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认真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及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按照有关指南及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制定和落实有关奖励政策,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要纳入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计划,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医护和其他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五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对接部署全省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持续落实医养结合监测,不断完善与省和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争取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参加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把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发展,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内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