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扎实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青阳县商务局 发布开发区: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
为了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绿色循环替代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306号)以及省市商务部门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1月20日,青阳县商务局举办了“青阳县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部署会”,我县大润发、苏果、喜乐购、台克隆等4家商场超市负责人参会。
会上,系统学习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第61号)等有关塑料制品污染治理有关文件和国家禁塑限塑目标任务及相关政策,督促商场超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指导商场超市在商务部网上平台注册,认真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