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一学校获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宁波国家高新区 发布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获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自办学以来,高新区实验学校一直遵循“建幸福校园,育阳光少年”的理念,尊重差异、赏识个体、因材施教、多元发展,努力培养有中国底蕴的世界公民。
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殊荣,标志着学校办学综合水平再次提档升级。下一步,学校将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为指针,在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把“努力争做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的模范生”作为学校未来三年的奋斗目标,更加务实创新地推进工作,进一步实现学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把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