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县委副书记王万喜主持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工作推进会,副县长梅家宏、刘浦生出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理顺关系,压实责任。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压实县、乡、村三级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要加强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乡镇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乡镇政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要严格落实审批管理“四到场”(审批前选址到场、开工前查验到场、建房中监管到场、竣工后验收到场)要求,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村级组织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日常巡查,做好村民建房的资格审查、材料报送等工作。二要规划引领,规范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下一年度农民建房新增用地需求和指标计划摸底统计工作,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管理,原则上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5%。三要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和一站式服务机制,及时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做到应收尽收。要积极探索相关执法权向乡镇下沉,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村民违法建房举报制度,完善村级协管员机制,实行农村宅基地网格化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四要提供服务,保障权益。乡镇政府要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农经队伍力量,切实保障农民户有所居权益。主动公开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政策宣传,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