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美好宿州‘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市扎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党建和发展考核中,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普法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改革后及时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听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汇报和决策重大法治事项。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持续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出台《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宿州市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全部实现“平台之下无审批”。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出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推进清单规范化、制度化,制定2016年-2019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年度版本,及时调整更新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各部门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全面完成本轮机构改革工作,优化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等。完善宏观调控。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依据国家和省核准目录,出台《宿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核准的范围,目录之外的项目进行属地备案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2019年12月30日以前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29份。把“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作为工作重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61项。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制定出台《宿州市政府规章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规程》,明确规章制定的程序。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制定出台《宿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宿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宿州市新汴河风景区管理办法》《宿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立法协商活动,保证规章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关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按时通报备案审查情况。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过时文件。2016年底前,完成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32件,宣布失效317件,修改73件,并将继续有效的49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上网公布。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宿州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认真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等要求。2016年以来,市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政府会议5次。在市政务公开网设置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及反馈情况。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2015年以来,全市共对736件重大项目和决策开展风险评估,未发生因评估不准而影响、中断项目的情况。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2018年聘请35人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涉法事务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制定《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扎实开展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出台了《宿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我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具体规范引领。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做好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应用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全市已配备执法记录仪7200余台。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2016年底前,共审核16300人次,注销1425人次。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制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确立廉政风险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6年以来,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议案、建议834件;依法及时向市人大报送备案政府规章5件,备案通过率100%。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2016年以来,政府系统共办理市政协提案1297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优化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然资源资产、民生项目和国企国资的审计力度。2017年以来,完成政策落实、财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各类审计项目742个。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实行行政复议案审会全覆盖,由复议委员会专家审议讨论案件形成复议决定,现有复议委员会专家53名,截至目前共召开案审会108次,召开听证会13次,复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562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狠抓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大力推进村(居)民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的调解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乡镇(街道)、村(居)、组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417个。2015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0890件,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宿州市城市治理群众议事工作委员会获评2019年“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学法制度,市政府每年均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持续办好法治培训班,分别在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拟申请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方可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共组织专门法律知识培训测试30余次,培训测试2000多人次,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