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德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年133个村(社区)实现经营性收入达3118.08万元,比去年增长33.8%;其中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翻一番,总数达24个,经济强村数占比达18%。
一、规范合同管理,盘活资产资源。一是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情况清查清理专项活动,共清理出资产资源类合同946份,通过整改纠正,依法规范完善了承包合同,使全市村级集体年增收达160多万元以上。二是搭建交易平台,促流转交易增效。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制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中介服务费用奖补政策。2020年完成农村产权交易43宗,交易金额3277万元,溢价950万元。
二、加大政策扶持,打破瓶颈制约。制定出台了《广德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意见》,致力打破关键要素瓶颈制约。通过建立项目预审机制、优化土地政策、鼓励村办实体、强化财税倾斜、注重人才支撑等政策措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0年共申请上级财政项目资金5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749.39万元,乡镇财政配套资金299.39万元。
三、强化工作调度,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建立领导联系包保工作机制,采取市领导联系、部门结对、乡镇干部包村三级帮扶机制,进行立体式帮扶。二是建立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市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对资金预算、项目审批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研究部署。市集体经济办每月进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便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解决。特别是在12月份实行统计经营性收入日报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优化考核体系,兑现绩效奖励。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全市“党建+发展”双百分制考核体系,作为乡镇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分层传导工作压力。同时作为村干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对当年完成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以此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及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20年共对2019年度78个村奖励资金7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