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泰州市海陵区新闻中心 发布开发区:泰州海陵西部智动新城
1月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崔国庆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刘剑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202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和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召开海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海陵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拟任职发言。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原则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报告,原则通过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以电子和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接受有关人员辞职案,补选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国钧、周晓晔、吴国余出席会议,区领导陆宝存、周海霞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