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汇总征税后,一个月内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先放行,下个月再完成税款集中电子支付,这样就缓解了我们企业的资金压力,举例来说,企业每月1日申报的报关单到下个月第5个工作日才需要缴税,这就给我们30多天的资金调配时间,使得资金管理更加灵活。”近日,浙江壳牌化工石油有限公司关务主管刘玲琴感慨道。
刘玲琴说的汇总征税是嘉兴海关积极落实海关总署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措施,进一步服务企业而推行的一项税款征管作业新模式。据悉,该模式由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向“先放后税、汇总缴税”转变,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人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嘉兴很多企业已经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该模式的便利之处。
“汇总征税报关单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集中缴税,我们财务部门从‘一笔税款一审批’变成一个月的税款集中审批,方便我们对资金实施集约管理。尤其是像我们这种财务审批制度严格的企业,通过一次审批完成当月的全部税款支付,能有效节省人力和时间成本。”刘玲琴表示。
在外贸形势低迷的背景下,汇总征税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促进外贸发展。“汇总征税模式将给企业带来诸多便利,譬如,企业生成税费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核扣担保额度,通关过程中缴税时间为零,节约了通关时间。同时,该模式一地备案、全国通用,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汇总征税总担保,经海关备案后,企业可在任意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此外,汇总征税总担保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企业、银行无需再向海关递交汇总征税纸质保函,有效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嘉兴海关驻乍浦办事处业务一科科长邹向东表示,值得一提的是,汇总征税是国际通行的征税模式,也是海关“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一系列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与现行“自报自缴”“单一窗口”等政策完美结合。
那么,汇总征税会不会带来税收流失风险?记者了解到,汇总征税企业应向属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总担保,总担保形式包括保证金和保函,汇总征税必须以税款担保为前提,企业进口货物时,担保额度自动扣减;缴纳税款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即每笔进出口货物是在足额担保的前提下放行,超出担保额度后,需改为逐票征税模式,因此,税款安全有保障。
目前,嘉兴海关所辖7个征税现场通过微信群、QQ群以及公告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汇总征税和滞报金减免政策,确保辖区企业相关政策、措施应知尽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舒缓疫情期间资金困境。据统计,我市外贸企业在这一新模式下汇总征税达21.86亿元,其中享受延期支付税款154票,共计2.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