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晓寒、孙明如、吴惠山、杨向东参加会议。市长张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广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傅颖,市政协副主席周启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决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审查了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审议和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变更的议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辞职及人事任免事项。
就贯彻落实好《关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决定》,张秋红要求,要抓好《决定》的宣传贯彻,不断提高全体市民在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中的认知度、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要抓好《决定》的推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在做精、做实、做深、做好上下功夫,真正让城市环境更宜居,城市生活更美好,为加快“四个高邮”建设再作新贡献。要抓好《决定》的督查推进,及时督查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的落实,要发动市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建言献策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广大人大代表在推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针对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及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张秋红希望,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保障意识,全力做好聚财文章;强化主责意识,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强化风险意识,全力提升管理水平,为“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开好局、起好步。
会上,张秋红还就审议和批准的市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变更的议案提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