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我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作为全省2个试点地市之一,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改革。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更加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已实现制度政策统一。通过建设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创建“越美医保”品牌、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实现了管理服务一体。因此,此次我市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重点是解决基金统收统支问题。
“等于是把我市原来6个医保基金统筹单位变成1个统筹单位,即由区、县(市)各自统筹,变为全市统收统支的模式。”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市级统筹解决了制度碎片化、待遇区域化、服务差异化的问题,将极大提高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使全市群众获得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具价值的医保待遇。
我市被确定为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省级试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6月份启动试点调研,经过短短半年时间,近日我市已制定出台《绍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方案(试行)》,明确了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移交存放、统一责任分担四方面内容。为确保实现预期目标,我市还将开展摸底清算、基金归集、统支节流、政策统一、服务提效、管理提优、试点提质“七大行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级统筹“绍兴经验”。
此外,从2021年起,市级统筹工作落实情况也将纳入市对区、县(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