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立军,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杰分别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绍泉、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卫东,市中级法院院长徐军,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丁海涛及市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促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草案),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建议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起草说明,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并审议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的说明,通过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听取并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相关名单见02版),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会议还表彰了市五届人大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
受史立军委托,杨杰在会议结束前讲话。杨杰指出,高等教育是城市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能够为地方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科技支撑、创新动能。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很及时,很有必要,希望全市上下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贯彻执行《决议》为动力,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全力支持保落实,突出主体促落实,努力以泰州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
本次会议审议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杨杰指出,这次大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审查通过泰州未来五年改革发展蓝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决议。开好这次大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精心组织到位、服务保障到位,确保大会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