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全县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数据应用与服务能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整合,严格规范实施,加强信息化项目规划、申报与审批、项目实施与监督、验收与评估、数据迁移与运维管理等方面着手,以实现全县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提升数据应用与服务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确定范畴,落实工作“责任田”。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实施的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运维项目,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网络、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防护等新建、扩建、购买服务的项目,均实施科学规划,统筹管理。
规划先行,谋划建设“全景图”。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县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城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县直各部门编制本部门、本行业规划,同时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要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规范程序,构筑决策“防火墙”。信息化项目实行项目预审制,所有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按照“基础先行、先急后缓”的原则选择储备项目。年中追加项目,需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项目建议书预审,提出意见再由项目单位报分管副县长审核,经常务副县长同意后,再由县发改委统筹安排,按程序报县政府研究决定。
上下联动,亮出监督“警示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项目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强化项目执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效益。
严格评估,当好验收“质检员”。项目试运行期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开展项目后评价,评价结果实行信息共享,作为项目后续建设投入、运维资金安排等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