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发布时间:2018-06-13 来源: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三年一次全面评价、一年一次更新评价”的工作要求,2017年度开发区评价采用更新评价的方式进行,此次需开展蒙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进行全面评价。为此,做出如下安排:
一、5-8月开展开发区基础调查和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设计新规划或调整“发展方向区”的,6月底前完成 “发展方向区”省级审核确认并部备案。
二、9月中旬,评价成果报省土地勘测院审查。9-10月,省厅组织对全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成果审核、验收和汇总。11月,进行成果公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严格土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显得极为重要。结合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节约集约用地对,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