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局举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培训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化妆品经营和执法行为,12月9日下午,慈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举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培训。
化妆品监管分为经营和监管两部分,高新区分局局长沙德平同志对《条例》做了解读。第一部分,着重讲解化妆品分类、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等;第二部分,重点讲解监管人员检查经营中易发、多发的违法行为,以及监管手段、法律依据等。沙局长将《条例》规定与案例、生活中常用的化妆品知识相结合,全面生动地讲解了《条例》的重点内容。培训结束后,沙局长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全面学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条例》规定的义务,降低违法风险;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履职,保障居民化妆品消费安全。
市场局今后将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条例》的宣贯,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化妆品质量监管,抓好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