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发改委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价费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积极保障民生,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价格收费政策受益企业达6万多户,累计为企业降本减负1.6亿元,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约2亿元。
支持复工复产 落实降低成本价格政策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发改委积极落实水价优惠政策,对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和涉农企业用水价格按基本水价下调10%,期限为3个月,累计降低500多家企业用水成本90多万元;同时,落实气价优惠政策,对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和涉农企业用气价格下调10%,期限为3个月,累计降低中钢天源、华菱星马等200多家企业用气成本700多万元。
此外,落实降电价政策。从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我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工商业及其他企业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95%结算。截至10月底,已降低用电成本超1.3亿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两部制电价优惠政策,累计为格力电工、仪达空调等412家企业办理暂停恢复和基本电费减免等业务,降低用电成本1000多万元。
降低收费标准 推动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共摸排出全市315家转供电主体、涉及终端用户8189户,转供电环节每度电加价整体下降幅度达20%。同时,率先全省开展5G基站转供电清理,全市5G基站实现直供电达90%。推动水价改革,率先在全省完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在完成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基础上,我市(含三县)已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同时,切实抓好涉企降税减费工作,降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检验监测收费标准,共服务企业3200余家,累计降低收费约140万元。动态调整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推动“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会同出台调整马鞍山市汽车客运票价政策,落实省规定的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0.024元/人公里调整为0.018元/人公里,我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313条客运线路的票价已全线下调。
此外,市发改委还积极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推动“平价超市”建设,启动“惠民菜篮子”平价销售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提供“一元平价蔬菜”供应市场,今年以来,已累计销售平价蔬菜538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