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宁波市以省会、副省级城市排名第二的成绩,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宁波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受到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余姚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慈溪市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查、省级审核、中央把关、组织测评等复查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成绩,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荣誉,是一座城市的“金字招牌”。宁波的名字连续六次镌刻在全国文明城市的榜单上殊为不易,这份荣誉凝结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心血和汗水。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担当,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导向,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继高规格召开会议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联区督导创建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开展诊疗式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紧密协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你我他齐动手,共同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以最好的形象、最佳的状态、最美的风景接受市民检验。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宁波的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着增强,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城市人人尽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