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局5部门关于接受专项工作评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指出,落实审议意见要与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系统谋划“十四五”规划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完成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相结合,强化措施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圆满完成,确保进位争先,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圆满收官;与提升工作水平相结合,进一步改进作风,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提升自身能力水平;与赢得群众满意相结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听取了生态文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形成推进合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坚持重点重抓,细化整治方案,狠抓监管执法;加强源头防控,抓实日常防控,推进群防群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园区升级,改进监管手段;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各方职责,强化失职追责,全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力度,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防范风险、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进一步注重成果运用,把审计整改结果与预算编制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安全。
会议听取了部分驻丰盐城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报告。会议希望,市人大代表要以此次报告履职工作为新起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扎根基层一线,密切联系群众,为夺取“双胜利”和“全面小康”、“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发挥代表作用、贡献代表智慧。
会议还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区人大代表评先表彰决定,进行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区领导江波、朱国新、季明珍、钱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