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促中国11.2公告: 关于不法分子假冒我单位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投促中国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单位名义在各地开发区,以收取合作经费、活动经费等方式,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我司在此特别重申:投促中国绝不收取未落户项目开发区的合作经费、活动经费等一切费用,投促中国与各地开发区的合作协议均由投促中国创始人吴永豪亲自签署,并且投促中国创始人与开发区主要领导,双方会面彼此认可后方可达成合作。
以本单位名义、任何职务头衔向开发区索取任何费用均属于诈骗,请开发区提高警惕!若有开发区被诈骗成功,我单位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促中国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