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对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依法取缔违法销售网点;依法撤回、注销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强化道路巡逻检查,加强对可疑车辆的盘查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的行为;落实领导和部门包保责任制,严查违法燃放行为……连日来,马鞍山经开区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实行包保责任制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打赢禁放攻坚战,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千亿级”经开区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重视民生:全力推动“禁放”工作落实
4月13日下午,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结束后,4月15日下午,经开区管委会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贯彻落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会精神。
会议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工作部署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依法严纠细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采取联合排查、登门检查、上路堵截、专案打击、重奖举报、事故倒查等六条硬措施,严厉打击销售、燃放、储存烟花爆竹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将宣传工作贯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多种传媒方式集中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广而告知《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燃放的典型案例。建立举报电话,落实奖励办法,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线索并及时兑现奖励,在全区营造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禁放氛围。
会上,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责任书。随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督查方案》等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保洁、物业、酒店等相关行业代表,村居工作者、公安干警、城管队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面前,为禁放工作指明了方向。
经开区还落实领导和部门包保责任制,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包保社区(村),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包保辖区内各网格,督查指导包保社区、网格禁放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部门配合领导包保社区(村),协助领导督查、指导社区(村)禁放措施落实,确保禁放工作有序进行。
广泛宣传:
形成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结束后,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努力营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走近群众,通过“舆论引导、政策宣传、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加速推进人人参与、自觉“禁炮”的社会共识形成。
经开区综合办加强与新闻媒体单位对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对禁放规定进行集中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社会事务局印制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致广大市民一封信》,由各社区(村)发放至商户、家庭,在商店、沿街门面、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墓陵园、交通站点以及小区和村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禁放公告。各社区在每个小区悬挂了横幅、宣传标牌,同时积极开展禁放主题宣传活动。
行政执法局安排流动宣传车两辆,在经开区范围内滚动播放禁放宣传录音,确保禁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设置了户外广告牌,加强对禁放工作的宣传。
银塘中小学在校园内张贴了禁放公告、禁放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禁放公告和标语,集中进行了禁放规定宣讲、“小手拉大手”、“带规回家”、让家长签署禁放承诺书等活动,实现经开区中小学生禁放宣传全覆盖。
规划建设局和重点建设局对各自负责的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集贸市场、公安分局对宾馆酒店、经贸发展和社会事务局对企业医院陵园等重点场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禁放宣传。
综治办组织管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与个人签订禁放承诺书,利用管委会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禁放信息,开展社会面宣传。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禁放管理,经开区还畅通举报投诉热线,用好用活有奖举报制度,动员鼓励广大市民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了“市民参与、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
合力攻坚:
打好齐抓共管“组合拳”
经开区还抓好源头管控,打好“组合拳”,合力攻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对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依法取缔违法销售网点,禁放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撤回、注销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并于4月30日前处理完结;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自建仓库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同时,集中梳理经开区内曾经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集中区域,反复开展重点检查,坚决防止烟花爆竹销售死灰复燃。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加强了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一律不得向禁放区发放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强化道路巡逻检查,加强对可疑车辆的盘查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的行为。
经开区还实行禁放网格化管理,按照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定禁放网格,配备足够力量进行值守,使每个小区、每个路段、每个商户、每个单元包保到人、责任到人,织密禁放防控网络。对民间“吉日”、节假日等易燃时段要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城管队员、志愿者、保安队员以及“村民大管家”等人员共同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巡逻值守,在重点区域实行驻点值守,及时发现、提前消除、积极劝阻违法燃放行为。
经开区建立了以公安分局为主、社区和行政执法局共同参与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机制,加强对违法燃放高发区域的日常巡逻,对巡逻发现和市民举报的违法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及时查处,公安、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能依法予以处罚,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理。对阻碍执法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燃放的,依据包保责任进行追责。
抓好禁放工作,干部也是“关键少数”。其一举一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是群众对政策执行解读的风向标。经开区对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双重处理,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党员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相关负有禁放监管职责部门要将查明的违规事实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需要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理。对教育引导、监督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和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发生违反禁放规定行为,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方动态
为做好晨光花园、东湖佳苑、金山嘉苑公(廉)租房和福昌工业园、东风小康厂房、天成纺织门面房等区域禁燃烟花爆竹的部署工作,4月19日下午,经开区房产管理中心组织九华派出所、经开区5个社区、3家物业公司和32家公租房承租单位召开了“经开区公租房、厂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
下一步,房产管理中心将按照相关禁燃工作方案,对相关管辖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在经开区公租房、相关厂房和门面房区域的禁燃工作宣传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市经开区安监局迅速行动,安排专人对2014年-2017年申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店面及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曾有非法、违法销售行为的店面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此次禁放前的检查重点。4月18日上午,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分两小组对辖区进行了拉网巡查,每到一户均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及禁放政策进行宣传。4月19日上午,根据摸排的结果,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进行联合执法、收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共20余件。
4月17日上午,金山社区组织社区全体职工和村民组长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会上成立了金山社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所有职工和村民组长签订了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社区两委全保签订了包保责任书,下一步还将要求党员代表签订承诺书,从自身做起,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做好宣传工作,上门入户发放《一封信》,张贴《禁放通告》,全力以赴完成禁放工作。
近日,卸巷社区召开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动员大会,对包保人员明确分工,及时召开村民组组长动员工作会,成立了《卸巷社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工到组、落实到人,通过横幅宣传语力求告知每位居民,让广大居民了解、知晓,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放工作。
银塘社区积极响应政策,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社区网格人员深入辖区居民小区、沿街商铺等人群密集场所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并向群众耐心讲解本次宣传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内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及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