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紧扣创新主体反映最强烈的堵点难点,近日,我市发布《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条都是干货,可以有力强化创新、鼓励研发,大力推动我市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创新型企业群体是我市科创主力军。”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有力支持下,去年,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351家,首次破“千”;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02家。而新政在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更是进一步加大了奖励力度,受惠面也很广: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5万元奖励。
新政也将有力推动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其明确,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588家,企业研发水平不断提高。
在研发投入补助、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新政也有新的举措。在研发投入补助方面,对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1000万元;在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上,将紧扣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求,实施符合要求重大科技专项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25%予以补助,最高300万元。
对于科技创新券制度,新政也予以进一步完善,对具有创新需求的企业和创业者,每年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额度;对省、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产业研究院,每年给予50万元额度。
在平台建设方面,新政扶持力度更大。其明确,对引进大院名所共建的创新载体,每家每年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扶持不少于5年;对引进的特别重大创新载体,专题研究。对龙头企业列入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对象的,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扶持,连续扶持3年……
值得一提的是,为营造创新创业最美环境,新政还严格了各区、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即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财政科技投入增幅“双下降”或“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一票否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