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人才、技术瓶颈,构筑“科技研发在外域,创新成果惠青田”的引才模式,近日,我县出台《关于促进青田县“人才科创飞地(飞楼)”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助力企业引育高端人才,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据悉,“人才科创飞地(飞楼)”是指在青田县行政区域外设立人才科技创新平台,采用政府引导支持、企业主体运作的市场化运营模式,由县政府通过租用场地、合作办园等方式,为青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异地科创场所。飞地(飞楼)的建设将进一步打破地域界限,承接域外产业创新孵化成果,为青田企业加强人才引进、提升创新水平构建有效平台,助推企业更好更快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目的。
《意见》明确,“人才科创飞地(飞楼)”以引智、研发为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入驻:(一)由丽水市“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人才团队或其他更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且注册及税务关系隶属青田县的初创企业;(二)已引进并拥有丽水市“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人才或其他更高层次人才的县内企业;(三)经县政府一事一议批准入驻的企业。
入驻“人才科创飞地(飞楼)”的企业和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场地房租补助政策。在年度绩效评价达标的前提下,拥有“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A类人才或其他更高层次人才的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场地房租费用(不含物业费用、水电费用,下同)100%减免政策,连续享受五年;拥有“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B类人才的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场地房租前三年全免,后二年减免50%的政策;拥有“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C类人才的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场地房租前二年全免,后三年减免50%的政策。经一事一议批准入驻的企业,按县政府议定的减免额度给予补助。每家入驻企业每年减免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在“人才科创飞地(飞楼)”工作或在入驻期间培养、引进的人才,符合“青田县高层次人才飞地(飞楼)租房补助目录”要求的,还可以享受房租补助等人才政策。(三)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和人才可享受我县产业扶持和人才科技创新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