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实施注册制,不能过于理想化,也不能急于求成。我们将保持改革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充分估计并有效防范改革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积极稳妥地把注册制改革落实到位。”在10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作关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
易会满表示,近两年,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的“三步走”注册制改革布局。证监会从实际出发,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制框架,初步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
易会满表示,“一个核心”就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要求发行人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两个环节”就是将审核注册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各有侧重,相互衔接。“三项市场化安排”:一是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二是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三是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
易会满强调,注册制改革依旧面临三方面挑战:一是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二是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仍面临不少难题。三是市场环境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选择适当时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主要有六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重点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促进信息披露更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增强审核问询的专业性。优化发行审核与注册的衔接机制。促进科创板、创业板协调发展。
二是稳步推进主板(中小板)、新三板注册制改革。充分考虑主板(中小板)特点,设计好注册制实施方案。按照注册制的要求,改进新三板公开发行及转让制度。开展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试点。
三是系统推进基础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
四是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五是加快证监会自身改革。证监会将摒弃行政审批思维,切实减少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微观管理,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政策设计,加强对交易所和派出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大监管资源整合力度,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科技监管能力建设,培养“忠、专、实”的监管队伍。
六是建立健全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制度机制。推动成立跨部委协调小组,加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之间的衔接和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启动证券集体诉讼,抓好个案,发挥示范威慑作用。完善证券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以案说法,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信号,取信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