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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及承诺制放管服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14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积极推进环评审批及承诺制放管服工作,今年1-9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46件,其中,报告表199件,报告书19件,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28件。

  该局落实好《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中相关规定,对列入该名录的项目,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芜湖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属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项目,允许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原则上对于符合要求和条件的项目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日常工作中,该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对环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环评文件,在出具批复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组织对环评文件开展技术评估复核工作,出具复核意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要求,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进行2020年上、下半年两次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并组织开展了芜湖市环评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和环评文件质量集中复核,对2019年以来审批的环评文件中的55份进行了抽查。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市生态环境局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生态环境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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