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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祁门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

  9月11日下午,我县召开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副县长吴志英出席会议。

  据了解,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筹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征缴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征缴到位。凡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除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非我县户籍,但具有我国国籍的城乡居民长期居住我县的,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出生后须在3个月内完成新生儿的个人缴费,则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正常的参保待遇。个人参保资金征缴主要采取银行预存代扣的方式进行,对行动不便的居民或当年度代扣工作已完成但代扣参保费用未成功的参保人可实行委托代收(现金收取)的方式收缴参保资金。

  吴志英在讲话时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15万缴费人,缴费群体庞大、覆盖面广泛,事关居民切身利益。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列入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当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抓,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层层夯实责任。要聚焦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氛围,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对参保人的保障作用等,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提高参保率和覆盖面。要聚焦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征缴,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协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聚焦督查问效,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钱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圆满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确保所有居民应保尽保。

  会后,还进行了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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