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激励优秀学子回乡任教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
为改善我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助力泰兴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推动“学子归巢”吸引泰兴籍优秀学子回泰从教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并被指定的19所重点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录取的泰兴市户籍考生,以签订协议、跟踪培养、安排就业方式,鼓励优秀学子回乡任教。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培养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物理、地理教师各4名。2020年10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泰兴籍考生,凭当年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与市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书》。如某一学科人数超过公布名额,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并签订协议。市教育局对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安排参加社会实践、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签订协议的考生,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被录用为在编教师的,将安排至城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或江苏省黄桥中学任教(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且在我市教育系统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符合条件并被安排到我市普通高中上岗的,参照市“人才强企”政策,享受“购房券”(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生3—5万元)和生活补贴;纳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10万元(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2万元,5年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