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黄酒出口欧盟将变得更顺畅。9月14日晚,中欧领导人宣布,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协定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中国第一批100个知名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获得欧盟的保护,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
据悉,首批来自欧盟和中国的各100个地理标志中,涉及酒类方面一共有85个。其中,中国地理标志涉及酒类的有11个,“绍兴酒”“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等名列其中。这就意味着,绍兴酒地理标志已在欧盟获得保护。从此,“绍兴黄酒”可“大步”走向欧盟。
作为“黄酒之都”的绍兴,是中国黄酒的发源地和世界美酒产区。2000年1月31日,绍兴酒被公布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成为我国首批原产地保护产品。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陈皆烨告诉记者,欧盟国家与我国交往越来越频繁,关系越来越紧密,出口欧盟国家的绍兴产品也越来越多。中国拥有完善的地理标志系统,绍兴酒因是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欧盟国家可通过这一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认识绍兴黄酒的特色价值,从而进一步认识绍兴。
地理标志是表明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其他国家和地方无法使用受到地理标志保护的商标。绍兴除了绍兴酒业协会承认的14家黄酒企业的产品可以叫“绍兴酒”,别的黄酒企业的产品都不能叫“绍兴酒”,只能叫黄酒。欧盟将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依法保护“绍兴黄酒”。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爱保告诉记者,中欧签署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这对绍兴黄酒来说,是一个十分利好的消息,它有利于提升绍兴黄酒在世界的影响力,也使“越酒行天下”有了更好的机遇。绍兴酒是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黄酒企业要利用这一机遇,尽早布局,加大力度让绍兴黄酒走向欧盟市场,走向“一带一路”国家,让绍兴美酒获得更多的国外消费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