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稳就业保用工”奖励措施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启东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用工”决策部署,近日,我市出台了“稳就业保用工”奖励措施,各企业或机构可根据奖补事项进行申报,首批申报于日前结束。
奖励措施涵盖返乡人员留启就业创业奖补、“以外引外、以老带新”员工奖励、劳动力输入奖励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奖励四类。具体措施为:针对2019年未在我市缴纳企业社会保险,2020年2月份后在启依法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返乡就业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并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所在村(社区)工作经费补助;针对“以外引外、以老带新”,介绍外地劳动力来启稳定就业的外地员工,所介绍的新员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实际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针对疫情期间推荐5人(含)以上外地员工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企业依法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有关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基地,给予1000元/人奖励;针对疫情期间输送外地员工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达100人以上,依法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再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