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五有”水源地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15 来源:衢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市农村饮用水办公室出台《农村供水工程溪沟型水源地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鼓励我市溪沟型水源地打造“五有”水源地,实现工程设施有防护、管理制度有约束、群众有意识。
我市境内多山区丘陵,除城市管网延伸和水厂供水外,一些偏远山村只能依靠溪沟取水。据统计,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共651个,其中溪沟型水源地592个,点多面广的现实使得管理成了难题。
“五有”水源地是指水源地有粗滤堰坝、有保护范围、有警示标识、有隔离防护、有保护公约。《农村供水工程溪沟型水源地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除鼓励打造“五有”水源地外,还针对堰坝选址、堰型选择、滤池建设、滤料选择、冲砂设计、设立警示标牌、制定保护公约、完善巡查机制等八个方面明确了溪沟型水源地的建设和管理职责,确保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有实效。
目前,市水利局正在查漏补缺,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农村供水工程溪沟型水源地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提升,为全面打赢我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