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意见》),从战新企业培育、项目奖补、技改研发奖补、公共创新载体奖励、平台集聚等8个方面,加快扶持我市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提速发展。
为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队伍,加快产业提升。《意见》规定,对2019年起新认定的、连续2年在库的规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奖补力度,实施新招引战新项目“3免2减半”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的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从正式投产年度起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前3年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后2年减半的标准确定。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投产奖励,对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重大项目,每个给予100万元补助,同一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 2 年。
与此同时,《意见》还进一步加大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奖补力度,实施重点发展产业研发项目遴选奖励,对经温州市竞争性分配方式遴选出的重点扶持项目,经税务部门认定的3年内实际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软件项目实际研发投入超800万元的,按照项目3年实际研发投入的25%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实施省级以上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补助,对列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最高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2019年新增列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加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最高补助金额由1000万元提高至1200万元。加大支持争创高等级公共创新载体奖励力度,对新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按照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此外,《意见》提出,对落户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区、乐清湾港区、柳白新区、“才创园”、省和温州市级特色小镇等重点产业平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实施“一事一议”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