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国土分局“三实”推进开发区低效用地处置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国家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低效用地处置的精神和市局关于加快低效用地处置的部署,我局加快推进开发区低效用地处置,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
一是压实各个包保部门责任。我局共清理出来低效用地12宗,按照包保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包保责任制,纳入局(室)绩效考核目标,实行“每月通报、每季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
二是做实拟处置低效用地信息。考虑到低效用地处置利益面广,在处置每宗土地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对涉嫌低效用地的企业下发《低效用地调查通知书》,通知企业安排专人配合调查;填写《低效土地调查情况表》、《低效土地认定情况告知书》、《低效土地认定书》等,切实做到依法合规。
三是切实提出有效处置建议。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关于低效用地处置的意见,我们提出分类处置的建议:对在建或竣工投产但各项指标未达标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限期开发建设协议,责令企业限期开发建设;对有自身因资金、效益等原因无法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开发的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协商,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工业企业(3个月内)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开展技术改造,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指标的,经市政府批准,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强度的,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