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传来好消息。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根据养老金相关调整要求,2020年4月30日前已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1—7月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已于7月底前顺利发放。据统计,全区共有5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我区积极落实。此次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
据人社部门介绍,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内)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每月社区综合补贴)的1.8%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同时,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9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前两天,我去银行取钱,发现又多了一笔,打听后才知道是养老金又涨了。”退休人员孙达铭开心地说。
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市民想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这样才能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