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认定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204个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我市广大企业和工业园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市首次开展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的评价确认工作。
日前,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初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复审、公示,芜湖南京新百大厦有限公司等202家企业被授予“芜湖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称号,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2家园区被授予“芜湖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称号。
市人社局将于近期通过印发确认通报、授予确认牌匾、推送信用“红榜”等方式,对认定的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予以激励,并通过线上线下媒体、现场观摩学习、座谈交流研讨等形式,推介、宣传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市人社部门还将积极推荐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申报国家和省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