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作为今年的工业科技新政,该《政策意见》主要整合温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文件内容。按照“政策精简、标准统一、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原有政策条款进一步“瘦身”,修改后的政策主要包括5大部分27条,通过创新驱动、平台支撑、动能转换、企业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激励,加快传统制造业重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温州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真金白银”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的驱动力,为了牢牢抓住科技创新的牛鼻子,我市继续拿出“真金白银”以支持核心技术攻关研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多渠道开展科技合作、鼓励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在技术攻关方面,如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省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技大奖的奖励100万元。
在科技合作方面,如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育才基地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入驻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的运营主体,市财政按照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工业科技新政明确每年在“一区一廊”内重点支持10项左右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软投入(研发支出和人力资本)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软投入1:1、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企业研发的设备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新材料首批次项目的奖励50万元。
重大产业平台小微园“两手抓”
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我市对成功列入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名单的,市财政按照获批创建资格、通过验收命名两个节点分别奖励120万元、18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特色小镇,位于市区的,市财政奖励400万元;位于县(市)的,市财政奖励200万元;分入选创建名单、创成后两个节点分别奖励40%、60%。
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奖励10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300万元、500万元,国家级翻倍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0万元、30万元,每年市区遴选2家以内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20家以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按照国家级8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50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分别开展绩效评价,市财政给予评价结果前10%的载体各15万元奖励。
对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折算1亩)给予运营管理单位奖励,奖励额度为园区环比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连续奖励最多3年。首次评定为五星、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50万元奖励。完成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建设并达到规范级要求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补助。
鼓励走智能化之路抢抓数字经济
智能制造是提速产业动能转换的必由之路,新政明确列入国家级智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无人车间、智能工厂、无人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按项目投资额35%给予不超过1500万元补助,列入省级的按项目投资额3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补助;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其中开展以能源高效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循环化为重点的绿色改造项目,按投资额的17%给予补助;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30个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智能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25%给予不超过600万元补助;对小微企业园内生产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大于50万元的,按实际到位设备购置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为鼓励培育新兴产业,市区“3+12”产业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每20亿元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最多奖励5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列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奖励50万元;新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按项目获得用地奖励指标给予1万元/亩、最高200万元奖励;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5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单个项目最多补2年。
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体,为此,新政也通过助推企业提档升级、突出总部企业招引、大力培育高成长型企业、广泛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加速上市、政府和企业共担上市风险、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企业军民融合发展等8条政策,激励培育有实力的企业梯队。
此外,为加大工业发展要素保障,新政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企业贷款、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助力民企引才留才等方面也明确了相关激励举措。如对“一区一廊”内两大主导产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银行贷款,给予不高于贷款基础利率的50%、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补助。对年度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人才培训的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