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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超10亿元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今年上半年,我市社会保障部门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援企惠民暖心政策,稳定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各项降费减免政策陆续出台,为各类企业送上资金“及时雨”:2月起,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2020年2月至6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2月—6月全市共计减免社保费10.3亿元,惠及用人单位1.73万户(其中企业1.56万户、个体工商户单位0.09万户),对减轻我市企业负担、稳定职工就业、促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低费率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降低费率减少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4.49亿元。

  同时,我市全面开展失业保险费返还,第一时间完成省级定点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审核工作。利用“大数据获取信息、企业在线申报、部门快捷审批”的方式,主动对接、靠前服务,3小时内完成了省级定点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审核工作,让防疫物资关联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了扶持政策。今年以来,我市共计对6889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涉及金额8303万元,惠及约41万名企业职工。发放户数较2019年提高2.14倍,发放金额提高近23%。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复苏,市社保经办部门将切实提高经办效率,精准锁定“免报直发”政策实施对象,落实中小微企业免报直发政策,为未申请或已申请未提交确认书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手续,直接返还60%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目前符合免报直发企业户数5376户涉及金额约556万元,公示结束后即刻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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