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保缴费标准确定
发布时间:2020-07-18 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60%、80%、100%、200%、300%五档缴费比例自由申报缴费基数,年缴费标准分别为7724.16元、10298.88元、12873.60元、25747.20元、38620.80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还可选择2019年度60%的最低档次,年缴费标准为7175.52元。
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需以灵活就业身份续缴的暂停缴费人员,请到所属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中心窗口,就近就便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同时到市民卡关联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务必按时足额缴费,以便税务部门按月扣缴。
原灵活就业人员60%、80%、100%、200%、300%缴费档次的,系统自动启用为新的60%、80%、100%、200%、300%缴费档次。想要变更成2019年度60%档次或者其它档次的参保人,请于7月22日前到所属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自助机上办理,每年仅可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