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示范县遍及全国120个县及县级市,其中海盐县作为浙江省10个县之一、嘉兴唯一县成功列入。近年来,海盐县紧紧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落实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统筹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
一、以中欧城镇化多维合作为契机,建好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平台”。2013年海盐作为全国首批12个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签约城市之一,与丹麦松德堡市签署了合作城市项目意向书。2016年海盐县作为全国首批入围的四个城市之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委员会共同授予“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示范区”殊荣。通过与欧洲绿色低碳产业合作,产业重心逐渐向核电关联、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经济等新兴产业转移。一是站得更高,绿色发展举旗帜。海盐县深入借鉴松德堡市的“零碳路线”,于2015年发布全国首份县级《绿色发展报告》,目前已连续发布六年。2016年出台全国首份《县域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中欧合作建设海盐“零碳屋”绿色教育基地,先后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三星认证和美国LEED 铂金级认证,并就可持续发展、绿色能源、低碳环保、垃圾处理与分类等领域进行课程合作,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二是谋得更深,产业布局谋新篇。合作打造中法产业园、欧洲(德国)工业园、北欧(丹麦)工业园三大产业平台,先后引进世界知名的法玛通、安费诺、丹佛斯等优质项目。同时,加快高规格标准厂房和园区配套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速聚集。积极对接德、意、瑞、法、奥、丹等国,开展招商洽谈,引入机械设备制造、电子产品、新材料、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成功签约总投资达120亿元的山鹰国际绿色纸业百亿循环产业基地项目。三是落得更实,人文交流搭平台。海盐县理工学校与丹麦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教育交流、课程合作,创新职业教育国际班模式,培养高素质职业工人和专业人才,为我县的国际产业合作保驾护航。2019年丹麦南方职业技术学院、丹麦松德堡商学院访问团来盐友好交流访问。海盐县理工学校与伍尔特集团共同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在人才培养、实习生安排、技能提高等多方面进行合作,提升我县职业教育质量,培养优质专业人才,为高质量外资集聚区建设做好智力支撑。
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亮点,织密新型城镇化发展“一张网”。海盐以国家首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县为契机,通过强化财政投入、扩大覆盖范围、缩小城乡差距和丰富供给方式等举措,实现“率先实施城乡一体化失业保险制度”等七个全省率先和“村级劳务合作社全覆盖”等九个全覆盖。2019年,教育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启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一是提升组织保障力,握指成拳聚发展合力。成立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了解群众期望,制定县域总体方案,确立了“资源配置均衡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机制市场化”四项总体目标,确立了11个方面38项改革任务。明确35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70项量化指标,对各部门实行年度量化考核。二是构建标准化体系,同频共振添发展助力。探索运用标准化手段深入基本公共服务8大方面16个重点领域,构建起了“一个清单 一系列标准 一套评价指标”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发布《海盐县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保医疗等八个领域的117个服务项目。编制《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等重点标准,通过标准化补齐民生短板。探索研制全国首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深度凝练海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实践成果。三是贯彻标准化战略,凝聚共识谋发展新篇。用标准化工具对县域内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运行与评价进一步规范,确保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创新县域公共服务模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全程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学位供给率100%,公共交通站点服务半径500米全覆盖等成果。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100%。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晰、量化的发展模式,实现海盐模式的可复制性,为其他地区乃至顶层设计提供了基层改革经验。
三、以就地城镇化海盐样本为特色,下好新型城镇化发展“一盘棋”。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通过“确权”“赋能”“同待遇”,探索出一条中国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并成功将经验固化上升为国家标准《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坚持改革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抓好确权登记。围绕“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要求,创新确权确股的“固化”机制。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率达100%,目前9个镇(街道)1935个组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完成承包方调查59023户,实测承包地面积276448亩。大力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房确权登记,已完成农房确权颁证46074本。深化完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明晰产权归属,全县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率达100%。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抓好赋能活权。2009年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累计成交1902宗。出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管理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规范产权交易保驾护航。2009年全省首创“农钻通”,2016年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民“三权”金融产品的全覆盖,探索并建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风险补偿基金”(“三权”基金)。三是坚持配套改革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抓好统筹推进。每年安排专项资助资金3000万元,对扶持村的创收项目给予用地政策扶持和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减免有关费用。推行“强村联合体”模式,目前发展壮大村级经济“抱团”开发项目9个,总投资5.67亿元,2019年实现项目分红1807万元。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意见》,健全准入审核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积极融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综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