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2日从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我市将通过完善四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县(市、区)纪委监委、对口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协作联动,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化,全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推进清廉温州建设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路径,今年4月,率全省之先实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把纪律作风“探头”挺进基层一线。近日,我市还出台相关工作方案,从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免、抓好队伍考核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村级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工作支撑等五个方面入手,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在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将严把选人用人关口、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并制定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由县(市、区)纪委监委与乡镇党组织共同考核的办法,配套改进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要求。同时,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队伍建设、规范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置、推进村级纪检监察阵地建设。
为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按照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由县(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对口纪检监察室具体参与、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协作联动的四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推行专项小组、交叉督查、人才统筹、集体研判等做法,强化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力量支持。此外,各地要将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列入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并向有条件的村(社区)延伸,重点建好检举举报平台,推进基层综合业务系统平台建设,对接基层“微权力e监督”工程,实现对重点领域、岗位、信息的精准监督。
“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身处基层一线,具有‘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开展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督查,确保“家门口的纪委监委”作用得以有效发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