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市审计局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引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管理、防范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计划》明确,建立定期备案制度。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每半年向市审计局报备一次,7月10日前报备上半年情况资料,次年1月10日前报备下半年和全年情况资料,实现内部审计成果与市审计局共享。同时,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市审计局6月底前建成内部审计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功能设置,定期更新内部审计信息数据和相关内容,动态掌握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计划》明确,将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8月底前市审计局分别与市教育、国资等主管部门建立行业性内部审计工作协作机制,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不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动教育、国企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全面开展。市审计局将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和资金规模等因素,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督。
按照《计划》,将开展日常监督。市审计局在开展项目审计时,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质量效果情况等作出监督评价。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同时,开展专项监督。对有关单位通过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开展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重点检查中介机构出具咨询(审计)报告的质量。该项工作由市审计局结合项目审计,列入审计实施方案予以明确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