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在临港新片区内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可以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不再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推进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重要措施之一。据悉,此次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签约登记手续,大幅简化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流程,为试点企业节约了时间、人力、财务等成本。
具体来看,一是试点企业只需在其自身额度内办理一次外债登记,无需逐笔办理签约、提款、变更、注销登记;二是试点企业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资金借、用、还,无需多次往返外汇局;三是试点企业可以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多次借用外债,循环使用外债资金;四是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试点企业可以向不同的境外主体借债。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表示,一次性外债登记在适应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变化,在助力企业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也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
据悉,自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一直高度重视支持新片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今年2月14日,人民银行总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30条意见”,三个多月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贯彻落实“30条意见”为抓手,采取联合制定新片区贷款贴息办法、允许新片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搭建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本外币一体化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等一系列有力举措,精准支持新片区重点产业发展;同时,还发布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启动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等金融制度创新,切实发挥新片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以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为改革创新突破口,积极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便利化举措落地,进一步助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更高水平上的金融开放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