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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大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中国海盐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近日,海盐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区域文旅体产业发展结构优化,推进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政策将于今年6月底施行。

  《意见》明确,海盐将大力推进文化服务业,对成功创建省级、市级、县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村落)的,经认定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方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企业,经认定自经营年度起,三年内按照10元/平方米·月、最高5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企业房租补贴;对新入驻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文化企业,首次进入规上企业库且保持的,经认定给予连续三年地方综合贡献70%奖励。

  对符合海盐产业发展方向,且已核准或备案的文化企业,新增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新购单价在5万元以上用于业务经营的重要设备,竣工验收后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做大做强旅游服务业方面,海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旅游项目。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旅游项目(自持部分)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给予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投资开发乡村民宿(依据省政府民宿认定标准),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奖励。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其中,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万元、8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旅游景区、旅游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产业,海盐将对新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减半执行。对举办或承办省级、国家级、国际性重大商业体育赛事,且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规模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落户海盐3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商业体育赛事,且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国内品牌赛事、国际品牌赛事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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