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江苏省电力条例》首个配套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丹阳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
6月4日,记者从市供电公司获悉,市府办于6月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苏省电力条例〉实施后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审批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是《江苏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落地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
据悉,今年5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从电力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与使用等各环节,针对电力发展规划执行不够严格、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电网建设的有效衔接、电力工程建设纠纷增多等新矛盾新问题,明确电力规划、建设、电力行政执法、电力设施保护要求等。《条例》用法律依据推动电力事业健康发展,也为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推动社会进步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示范与指导意义。
自《条例》出台以来,供电公司广泛征求政府各单位(部门)意见,促请政府出台配套政策,优化电网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开工条件、安全和质量监督、消防验收、资料归档等环节,进一步精简工程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彻底解决了电力工程前期许可及后期不动产权证办理难的问题。
“目前,我市已计划开展的4个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将可享受《通知》带来的‘实惠’,预计可缩短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周期约5个月。”市供电公司发展建设部主任陈锋说,下一步,供电公司将充分运用配套政策,加快推进输变电建设工程步伐,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